一、支持标准 支持文创企业通过“投贷奖”平台合作的证券公司发行文化产业专项债、创新创业债、战略性新兴产业债、双创孵化债等进行直接融资,融资成功并通过评审后,对文创企业进行发债融资奖励,参照票面利息的40%给予补贴。单家文创企业年度直接融资的利息补贴不超过50万元。 同一笔直接融资业务的利息补贴不超过3年。 二、申报条件 (1)发行的债券须是文化产业专项债、创新创业债、战略性新兴产业债、双创孵化债等直接融资工具; (2)文创企业已在偿还债券利息,且债券本金或利息按照债券发行募集说明书约定按时归还,无逾期归还记录,如有逾期归还,应说明原因; (3)债券主承销商应为“投贷奖”平台的合作机构。
一、支持标准 鼓励文创企业进行股权融资,对通过“投贷奖”平台成功获得股权融资的文创企业进行资金奖励: (一)对通过平台完成500万(含)至2000万(不含)额度股权融资的文创企业,评审通过后,给予一定的股权融资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对通过平台完成2000万(含)以上额度股权融资的文创企业,评审通过后,给予一定的股权融资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同一企业一年内完成多次股权融资的,仅可申请一次股权融资奖励。
一、支持标准 对于从“投贷奖”平台合作的融资租赁机构获得融资资金的文创企业,评审通过后给予申报企业融资费用(包含租息和手续费)20%至40%的贴租支持,年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同一项目最多允许申报三次贴租政策支持。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在北京市注册1年(含)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文创产业研发、生产、服务、管理的企业(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并符合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标准要求。 同时,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文创企业已在偿还融资租赁租金(含租息和手续费),文创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归还,无逾期归还记录,如有展期归还,应说明原因;
文创企业 |“贷款贴息”支持标准及申报流程 一、支持标准 对于通过“投贷奖”平台从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债权类金融机构获得信贷资金的文创企业,评审通过后给予申报企业20%至40%的贷款贴息支持,年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同一项目最多允许申报三次贴息政策支持。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在北京市注册1年(含)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文创产业研发、生产、服务、管理的企业(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并符合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标准要求。 同时,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一、支持标准 支持银行在“投贷奖”平台开展对文创企业的债权融资。按照银行每年在平台上为中小微文创企业提供的信贷债务性融资业务规模的1%给予资金奖励,单家银行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申请资金奖励支持的银行,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申请银行应是经监管部门批准在北京设立且能独立开展业务的银行,银行总部(北京分行)汇总本系统情况统一申报; (2)纳入银行融资统计的企业应是符合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标准要求的中小微文创企业(注:文化创意类中小企业的一般标准为员工人数在300人以下或最近一年企业营业额在1亿元以下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