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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贴租”支持标准及申报流程

一、支持标准
对于从“投贷奖”平台合作的融资租赁机构获得融资资金的文创企业,评审通过后给予申报企业融资费用(包含租息和手续费)20%至40%的贴租支持,年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同一项目最多允许申报三次贴租政策支持。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在北京市注册1年(含)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文创产业研发、生产、服务、管理的企业(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并符合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标准要求。
同时,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文创企业已在偿还融资租赁租金(含租息和手续费),文创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归还,无逾期归还记录,如有展期归还,应说明原因;
(2)融资租赁机构仅限于注册地在北京的融资租赁公司(含独立在北京注册经营的分支机构,金融租赁机构除外),同时在上一完整会计年度融资租赁业务项目数中北京市文创产业项目数占比不低于20%,且为北京市文创企业融资金额累计不低于5亿元,且应为“投贷奖”平台的合作机构。
 
三、‍申报方式与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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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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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日(2017年11月27日)之后,已在北京市文创金融服务网络平台等“投贷奖”体系内平台成功完成投融资的文创企业、各类投融资服务机构,采用常态化申报方式,可在平台实时申报,为文创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投融资服务机构须纳入“投贷奖”平台合作机构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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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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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申报单位可通过“投贷奖”体系内平台北京市文创金融服务网络平台www.bjwcjf.com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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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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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法人单位每年只能在所有支持方式中(贷款贴息、融资租赁贴租、发债融资奖励、股权融资奖励;银行奖励、融资租赁奖励、融资担保奖励、股权投资奖励)选取一种进行申报。
如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申报单位联合申报,须以承担主要法律关系义务的申报单位作为申报主体,合作单位应出具同意其作为申报主体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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