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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创企业 “贷款贴息”支持标准及申报流程

一、支持标准
对于通过“投贷奖”平台从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债权类金融机构获得信贷资金的文创企业,评审通过后给予申报企业20%至40%的贷款贴息支持,年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同一项目最多允许申报三次贴息政策支持。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在北京市注册1年(含)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文创产业研发、生产、服务、管理的企业(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并符合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标准要求。
同时,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文创企业已在偿还贷款利息,贷款及利息应按照贷款合同约定按时归还,无逾期归还记录,如有展期归还,应说明原因;
(2)为文创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应为注册地(含分支机构)在北京的银行(含文化类小额贷款公司),且应是“投贷奖”平台的合作机构。
 
三、‍申报方式与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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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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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日(2017年11月27日)之后,已在北京市文创金融服务网络平台等“投贷奖”体系内平台成功完成投融资的文创企业、各类投融资服务机构,采用常态化申报方式,可在平台实时申报,为文创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投融资服务机构须纳入“投贷奖”平台合作机构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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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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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申报单位可通过“投贷奖”体系内平台北京市文创金融服务网络平台www.bjwcjf.com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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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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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法人单位每年只能在所有支持方式中(贷款贴息、融资租赁贴租、发债融资奖励、股权融资奖励;银行奖励、融资租赁奖励、融资担保奖励、股权投资奖励)选取一种进行申报。
如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申报单位联合申报,须以承担主要法律关系义务的申报单位作为申报主体,合作单位应出具同意其作为申报主体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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