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银行在“投贷奖”平台开展对文创企业的债权融资。按照银行每年在平台上为中小微文创企业提供的信贷债务性融资业务规模的1%给予资金奖励,单家银行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申请资金奖励支持的银行,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申请银行应是经监管部门批准在北京设立且能独立开展业务的银行,银行总部(北京分行)汇总本系统情况统一申报;
(2)纳入银行融资统计的企业应是符合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标准要求的中小微文创企业(注:文化创意类中小企业的一般标准为员工人数在300人以下或最近一年企业营业额在1亿元以下的企业);
(3)贷款利率上浮幅度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含),如合同约定利率为固定利率,则上浮幅度不得超过银行放款时基准利率的30%(含);
(4)银行机构应为“投贷奖”平台的合作机构。
三、申报方式与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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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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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日(2017年11月27日)之后,已在北京市文创金融服务网络平台等“投贷奖”体系内平台成功完成投融资的文创企业、各类投融资服务机构,采用常态化申报方式,可在平台实时申报,为文创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投融资服务机构须纳入“投贷奖”平台合作机构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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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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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申报单位可通过“投贷奖”体系内平台北京市文创金融服务网络平台www.bjwcjf.com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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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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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法人单位每年只能在所有支持方式中(贷款贴息、融资租赁贴租、发债融资奖励、股权融资奖励;银行奖励、融资租赁奖励、融资担保奖励、股权投资奖励)选取一种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