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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融资奖励”支持标准及申报流程

一、支持标准
鼓励文创企业进行股权融资,对通过投贷奖平台成功获得股权融资的文创企业进行资金奖励:
(一)对通过平台完成500万(含)至2000万(不含)额度股权融资的文创企业,评审通过后,给予一定的股权融资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对通过平台完成2000万(含)以上额度股权融资的文创企业,评审通过后,给予一定的股权融资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同一企业一年内完成多次股权融资的,仅可申请一次股权融资奖励。
 
二、
申报条件
1)文创企业股权融资额度须不低于500万元并实际到账;
2)文创企业股权变动情况须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3)投资机构应为投贷奖平台的合作机构;
4)同一企业一年内完成多次股权融资的,仅可申请一次股权融资奖励。
 
三、
申报方式与路径
·          
申报方式
·          
公告发布日(20171127日)之后,已在北京市文创金融服务网络平台等投贷奖体系内平台成功完成投融资的文创企业、各类投融资服务机构,采用常态化申报方式,可在平台实时申报,为文创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投融资服务机构须纳入投贷奖平台合作机构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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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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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申报单位可通过投贷奖体系内平台北京市文创金融服务网络平台www.bjwcjf.com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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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          
同一法人单位每年只能在所有支持方式中(贷款贴息、融资租赁贴租、发债融资奖励、股权融资奖励;银行奖励、融资租赁奖励、融资担保奖励、股权投资奖励)选取一种进行申报。
如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申报单位联合申报,须以承担主要法律关系义务的申报单位作为申报主体,合作单位应出具同意其作为申报主体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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