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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奖励”支持标准及申报流程

一、支持标准

  对于开展文化融资租赁业务的融资租赁公司,按照每年在“投贷奖”平台为北京市文创企业服务的新增业务规模的1%给予资金奖励,单家融资租赁公司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申请融资租赁机构奖励支持的,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融资租赁机构仅限于北京注册的融资租赁公司(含独立在北京注册经营的分支机构,金融租赁机构除外);
  (2)融资租赁服务的企业应符合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标准要求;
  (3)融资租赁机构应为“投贷奖”平台的合作机构。
 
三、‍申报方式与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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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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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发布日(2017年11月27日)之后,已在北京市文创金融服务网络平台等“投贷奖”体系内平台成功完成投融资的文创企业、各类投融资服务机构,采用常态化申报方式,可在平台实时申报,为文创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投融资服务机构须纳入“投贷奖”平台合作机构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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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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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申报单位可通过“投贷奖”体系内平台北京市文创金融服务网络平台www.bjwcjf.com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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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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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一法人单位每年只能在所有支持方式中(贷款贴息、融资租赁贴租、发债融资奖励、股权融资奖励;银行奖励、融资租赁奖励、融资担保奖励、股权投资奖励)选取一种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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