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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区人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顺住保发〔2014〕1号

顺义区人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顺住保发〔20141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才可申请租赁人才公租房: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等顶尖人才;

2、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万人计划入选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等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和奖励的人才;

3、首都杰出人才奖获得者、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人才,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农村实用人才,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北京市海聚工程入选者,北京市高创计划入选者,北京学者入选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市级人选等获得市级荣誉称号和奖励的人才;

4、顺义区优秀青年人才等获得区级荣誉称号和奖励的人才;

5、在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党政人才;

6、在本区注册且企业纳税额达到一定标准的企业人才;

7、其他经顺义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对本区有突出贡献或紧缺急需人才。

北京临空经济核心区

招商电话:+86-10-80489312

地址:北京临空经济核心区天柱路28号蓝天大厦

邮编:10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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